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等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邵阳市大祥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 | 区自然资源局 | 2024年12月 |
2 | 邵阳市大祥区第四次文物普查 | 区文体广旅局 | 2024年12月 |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区司法局
编辑:王喜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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