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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反映排楼山队养猪场选址不当、气味扰民问题(第十批D2HN202104150042号)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关于群众反映排楼山队养猪场选址不当、气味扰民问题(第十批D2HN202104150042号)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1年4月16日,接到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批D2HN202104150042号群众信访举报件,现已办结,办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邵阳市排娄猪场建设项目位于大祥区蔡锷乡金山村20组。该项目于2020年6月22日由区发改局批复备案,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年出栏4800头生猪养殖场,建造标准现代化双层猪舍1栋2100平方米,配套建设饲料间、办公室、宿舍等200平方米。2020年5月20日该项目进行了环保登记备案。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一、关于“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金山村排楼山队养猪场选址不当”的问题。

经查:该项目位于金山村20组,按照我区养殖业分区划分,属于非禁养区。该项目使用土地主要为林地,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无选址不当。

二、关于“异味严重扰民”的问题。

经查:该项目当前处于建设阶段,并未投产,现场查看无异味。

三、处理、处罚情况

无相关情况。

四、问责情况

无相关情况。

五、办结情况

经办理,此案件已办结。

六、下一步工作

1、由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蔡锷乡人民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就项目建设进行全程跟踪,该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完成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后方可投产。

2、该项目投产后,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及蔡锷乡人民政府将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其污染环境。

3、由蔡锷乡就该项目选址建设及相关政策向群众进行政策宣讲和解释。

经办人: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欧阳恩球,13607479811

蔡 锷 乡 党 委 书 记 傅国卿,13973977339

 

附件:相关佐证材料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唐学真

编辑:王喜嫔

本文链接:https://www.dxrm.org.cn/content/2021/04/21/9219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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