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需要跨省转移,线上怎么转?
根据现行政策,以下人员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❶ 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❷ 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❸ 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金条件但未申领,以及正在领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至新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来源:区人社局
作者:区人社局
编辑:王喜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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