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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邵阳市大祥区罗市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31日至11月3日市委第八交叉巡察组对罗市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提级巡察苏家村、面铺村、砀山村、希夷村4个党组织2023年1220市委第八交叉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罗市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关键问题敢于动真碰硬、真抓实改,镇党委书记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并要求党政班子成员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上率下,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和各项事业发展。一是扛牢主体责任。罗市镇党委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动员会,2023年12月22日成立了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及被巡察村党组织负责人、第一书记小组成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和工作专班,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23年12月以来,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26次召开专班会议30余次。2024年1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书记到会指导,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对照检查,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二是细化责任举措。党委会多次研究,形成《中共邵阳市大祥区罗市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八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我镇工作实际将反馈4个方面18个问题细化分解为39个具体问题,在整改之初制定出清晰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任务、主动研判问题,通过逐项充分研究讨论,制定整改举措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每一项问题至少有一个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整改,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整改领导,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三是动真碰硬整改实行“挂图作战”,建立巡察整改工作调度机制,严格执行调度和月通报,紧盯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及时跟进催办、提醒坚持建章立制、以改促建建立完善了3项机制、5项制度、8个方案从临时救助标准制定、户厕日常管护、乡村振兴项目管理等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党委书记带头领办、亲自推动解决二三十年以前的往来账、违法占用耕地、撂荒抛荒整治等问题,党委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会议多次带头领学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选人用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末位表态制,严格落实执行基层减负、纪律处分决定等上级重要决策部署首位表态制。

6月20日,巡察反馈的85个具体问题其中镇本级细化后共39个问题,苏家村、面铺村、砀山村、希夷村分别为12个、14个、13个、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3个;制定的 231条整改措施,已完成229条。巡察移交的18件立行立改件已全部办理完成。巡察移交的6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仍有差距。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1)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书记带头领学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并对第一议题提醒把关。二是召开干部大会《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大办字〔2023〕18号)文件,镇党委制定印发《罗市镇党委关于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实施方案》。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察反馈以来,罗市镇共召开党委会议49次,每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 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全面深入。

2)没有学习上级乡村振兴文件精神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30日,罗市镇党委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将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重要精神讲话作为第一议题组织学习,并对巡察组指出的未将2021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2022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乡村振兴责任实施办法》、2022年3月1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扎实组织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结合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及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三农工作”认真研究部署罗市镇2024年乡村振兴、“三农工作”,为做好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3.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责任缺失。

3)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意识形态有关文件精神,对意识形态风险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发言。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与党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等27人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三是主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党委书记亲自对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等材料的审核把关。

4)“四纳入”落实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罗市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有关制度文件。二是制定《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2024年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四个纳入”,严格执行意识形态责任制“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

4.信访问题化解不力,处理方式简单,存在“花钱买稳定”问题。

5)以协议息访。

6)以项目息访。

整改情况:2024年5月8日,罗市镇党委召开班子会对2021年至2022年信访案件重新逐一进行分析,并着重对2024年信访矛盾源头治理进行重点研究,逐级压实责任,严格按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落实。

5.监管“失位”,部分农民合作社“空壳化”。

7)镇、村两级对农民合作社准入把关不严,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资金安排随意性较大。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31日前镇乡村振兴办已全面完成全镇合作社运转情况摸底,掌握了合作社运转真实情况,并建立了管理台账,并责令镇乡村振兴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合作社良性运转。

6.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

8)落实政策变形走样。

9)产业帮扶收益未及时足额发放给贫困户。

整改情况:3月31日前镇乡村振兴办已全面摸清2018年以来全镇各合作社及公司获取资金乡村振兴资金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并全面督促各村开展问题整改。对于不按协议落实的合作社三年内不批准项目入库。

10)防返贫监测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应纳未纳现象。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以来,镇党委认真压实帮扶工作队和结对干部帮扶责任,扎实组织开展入户走访,对存在符合纳入监测的对象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做到了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有效落实防返贫监测政策。

11)农村改厕工作欠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农村改厕相关文件精神。二是立行立改,组建施工队伍,明确整改时间,已于巡察期间(2023年11月)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整章建制,建立农村户厕日常管护机制。

12)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有短板,收入采集不准确,走访不经常。

整改情况:罗市镇党委结合每周工作例会,对驻村工作队严加教育管理,严格要求各驻村工作队全面融入帮扶村,扎实落实驻村工作队考勤、请销假制度、住村等工作纪律,明确职责任务,责成镇乡村振兴办常态化督导,不定期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督查,每季度对乡村振兴帮扶工作进行通报,对履职尽责有短板、工作开展不扎实造成严重影响的工作队和队员及时向区委提出调整撤换建议,驻村工作队责任心明显增强。

(13)对违法占用耕地等非农化问题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罗市镇委托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现场进行测绘,区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察看后,同意保留盘比村10组道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行异地恢复,相关资料已经上报。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宣传栏、村村响、专题教育等方式广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三是及时处置。落实违法占用耕地非粮化问题的巡查报告制度、监管处置制度,发现问题上报镇党委进行研究处置。

(14)乡村振兴项目推进缓慢,衔接资金支付不及时。           

整改情况:截止到2023年12月,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28个资金270万元已完成260万元报账,另有10万元因用地审批问题已调整至2024年完成,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用地审批手续,项目正在实施中,预计2024年10月全面完成建设。

(二)整治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不够彻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

7.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15)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底,罗市镇党政班子成员在各自联点的村(社区)深入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会。组织村支两委同志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重要论述、学习党纪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各村(社区)再次学习相关典型案例的通报,并结合案件性质和特点,深刻剖析原因、总结教训,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筑牢遵纪守法意识。三是组织镇村两级党员干部参观蔡锷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筑牢廉洁底线。

16)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罗市镇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9项《干部管理制度》《重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其他规章制度,并进行学习和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明规矩、知敬畏。二是加强干部管理、经常性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书面通报;对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对违纪行为经常性开展批评教育,上半年对6名同志进行书面批评教育。三是对镇村两级党员干部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广泛开展思想教育,上半年已实现思想教育全覆盖。

17)引导和指导村(社区)开展清廉乡村建设不到位,清廉建设工作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一是罗市镇党政班子成员到村(社区)指导召开清廉建设推进会,学习清廉建设知识、部署和推动清廉建设工作。二是上半年已编辑《清廉建设学习资料》两期,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认真学习,提高理论水平。三是加强督查和指导,并对全体村(社区)干部进行知识测试,夯实理论基础、推进清廉建设。

8.资金管理混乱,乱象丛生。

18)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邵阳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二是警示约谈财政所工作人员,要求发扬斗争精神,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要求。三是全面清理了2022年至2024年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逐项分析每一笔财政支出,建立台账。四是举一反三、从严把关。2024年以来,镇财政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从严把关资金使用支出,专项资金挪用达到合理可控区间。

19)执行临时救助政策不严,超标准支付救助金。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财政、民政部门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进行情况核实,砀山村村民陈某某以取消特困户和家庭困难、重病救助为由,书面向镇政府申请临时救助。二是组织学习《邵阳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大祥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大民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救助标准。三是建章立制、举一反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罗市镇临时救助实施方案》,要求镇民政和财政部门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镇民政和财政部门积极会同镇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对临时救助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20)专项资金报账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2024年5月,镇党委对各村存在专项资金报账把关不严的负责人及镇经管站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处分,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心,提高镇村两级业务能力。

21)其他应收款清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同志成立专班,对历年来的往来款情况进行清理自查,截至2022年12月的镇政府在职干部职工的往来款项已通过退款、报账等方式全部清理核销完。二是及时调整,联系第三方会计公司,协助清理罗市镇历年来至2022年12月其他应收款项,加强后续整改指导,下一步逐一进行销账、调账等后续处理工作。三是定期清理、建立台账。每半年定期清理核查往来款项,督促相关部门、公司或个人及时处置往来款项。

9.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监管缺位。

22)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2024年5月,镇党委对巡察指出问题进行了纠正。2024年6月,由镇经管站组织村级报账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对村级项目建设报账程序进行认真培训,并要求在2024年村级报账中严格审核把关,对资料、程序不完善的一律不予报账。

23)未按要求公开招标。

整改情况:经核实,2020年罗市镇与邵阳市绿景物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和增派清扫合同,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4)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的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10.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短板。

25)化解村级债务不积极主动,集体债务长期挂账。

26)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乏力。

27)村集体资源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令巡察指出问题村在2024年3月底前对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2023年11月、2024年6月两次组织罗市镇镇村两级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财务专业人员业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了罗市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日常运营。四是已全面清理11个村(社区)账目,对集体债务长期挂账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同时加强村集体资源管理,指导各社区完善村集体经济相关制度,进一步稳固壮大2024年村集体经济。

11.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未有效落实。

28)“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不规范,资料不齐全。

整改情况:镇乡村振兴办、经管站自2024年1月起,已认真加强对各村社区进行指导,严格要求各村社区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开展项目建设与资金报账,全镇村社区“三重一大”事项已按程序正规开展。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2.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

29)党委研究工作时,存在会前没有进行充分沟通酝酿,会中没有经过充分讨论的情况。

整改情况:2024年1月镇党委会专题研究学习《大祥区罗市镇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自12月至2024年5月,党委会共研究62件次“三重一大”事项,均按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度落实。对巡察反馈2021年、2022年个别重大事项未提交党委会、班子会研究问题罗市镇党委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党委会重新研究讨论,班子成员有效决策意识明显提高。

30)2021年、2022年部分重大事项未提交党委会、班子会研究。

整改情况:罗市镇党委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党委会,将2022年6个村8户纳入监测对象、2021年1月罗市镇与刘辉协议解除罗市集镇二期安置地出让建房等重大事项进行重新研究讨论,并一致研究通过了反馈问题。会议重新修订印发《罗市镇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委员认真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学习,严格相关执行流程,强化议题预审程序,增强规范决策意识,班子成员有效决策意识明显提高。    

13.队伍建设不科学,混编混岗问题较为突出,存在一人多岗、重点岗位人员安排不合理等问题。

31)存在岗不在编,非专业人员从事专业工作,一人多岗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镇岗位情况摸底排查,完善好机关干部花名册。二是及时召开党委会,结合每名干部的能力、专业、文化水平,调整、优化设置干部岗位。三是向区委组织部及编制部门申请招录2名公务员,其中1人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以解决我镇财会类人才紧缺的问题。

14.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不严。

32)党委会回避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领导干部在党委会中应回避未回避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出具情况说明。二是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相关文件,提高党委议事决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2024年5月在研究职级晋升工作时,按照要求进行了回避。

15.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建工作虚化。

33)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认真学习市、区下发的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提示,部署2023年度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罗市镇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二是党委书记带头落实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亲自主持把关相关材料。三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委书记全程参加。

3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走过场,没有实际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三次党建业务培训会,提高班子成员、村(社区)书记、党建专干党建业务能力。二是坚持每月下发工作提示,对村(社区)党建工作开展2轮次检查。

35)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未扎实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基层党建“一岗双责”述职评议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度罗市镇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基层党建“一岗双责”暨党(总)支部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工作方案》。二是镇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的述职材料进行把关,各村(社区)联点领导均按照要求指导述职评议工作,扎实召开述职评议会。三是镇党建办对辖区所有党支部述职评议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指导支部进行整改。

36)支部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次专题培训会议对班子成员、村(社区)书记、党建专干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二是联村领导按照要求到村指导组织生活会。三是党建办抽查检查指导完善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

16.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

37)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建工作培训会,提高全镇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专干党建业务能力。二是对外地转入的党员档案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三是该问题已经区、镇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到位。

17.上级主管部门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

38)罗市镇代缴费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2024年5月,镇党委召开专题分析会,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分类处置,一是明确分管班子成员全权牵头负责进行整改;二是已制定可行措施进行纠正;三是进一步压实部门与村社区责任,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严格执行零死亡报告制度,对不及时报告的村社区进行严厉问责。

18.土地撂荒现象严重。

39)罗市镇希夷村抛荒整治复耕复垦率低,其他村也不同程度存在撂荒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分类制定措施,明确整改标准,严格整改时限。二是分类处置,目前18.45亩撂荒土地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加强宣传,利用多种渠道,对整治撂荒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三、持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大祥区罗市镇党委关于市委第八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下一步,罗市镇党委将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改进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铭刻心中,着力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为政治生态清淤、为推动改革护航、为加快发展扫障、为人民群众解难、为干事创业撑腰,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二是常抓不懈,持续抓好整改。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继续紧盯不放,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整改过的问题反弹回潮;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挂账督办、一抓到底,严格落实相关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加强分析研究,持续跟踪落实,直至彻底整改到位;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三是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梳理总结巡察整改中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以制度机制的形式巩固下来,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同时,对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四是凝心聚力,推进各项工作。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统筹推进全局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努力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市委、区委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9-5370070;邮政邮箱:邵阳市大祥区罗市镇党政办公室(105室);电子邮箱:mpxzzwy@126.com。

 

 

中共邵阳市大祥区罗市镇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来源:罗市镇

作者:罗市镇

编辑:王喜嫔

本文链接:https://www.dxrm.org.cn/content/646841/59/14103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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