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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大祥区开出首张罚单

近日,大祥区一家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因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被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开具行政处罚书,这是大祥区首张因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出的罚单。

8月11日,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某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在8月18日前整改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于邵阳市嘉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整有效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对于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违法行为,处罚人民币柒仟元整的处罚,合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的处罚。该物业负责人表示立即落实整改。

目前,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小区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

来源:区消防大队

作者:朱茜

编辑:王喜嫔

本文链接:https://www.dxrm.org.cn/content/2021/08/26/9955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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