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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首家”绝对化 区工商分局严查处

12月29日,区工商分局对某健身机构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对其违法发布广告行为处以罚款1.1万元。

12月27日,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网上看到大祥区某健身机构通过官方网站发布违法广告,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健身机构的网站发布有“邵阳地区最大的专业健身机构”、“湖南地区首家推出”等绝对化用语,涉嫌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该局立即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为吸引顾客、扩大市场占有额,擅自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上述广告宣传用语,对其品牌和服务进行宣传。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之规定。对此,该局已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此类广告,及时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1.1万元。

来源:原创

作者:王峥 曾凯

编辑: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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