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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13个单位将接受“残酷”考评

副标题:——最严处罚行政一把手或调离工作岗位

  7月4日,大祥区委区政府下发《大祥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方案》,自此大祥区将直接对红旗路街道、中心路街道、城北路街道等13个单位进行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考评靠后的单位将受到严厉处罚,最严重的处罚为单位行政一把手将调离工作岗位。

  三类单位接受考评

  据悉,参与此次考评的13个单位分甲、乙、丙三个类别,其中甲类单位包括:红旗路街道、中心路街道、城北路街道、城西街道、百春园街道、翠园街道。乙类单位包括:城南乡、雨溪镇、城南场、火车南站管理区。丙类单位包括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暗检分数占60%

  区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实行暗检与明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队伍由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爱卫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合而成,每月开展一至两次明检和不定期暗检,其中暗检分数占60%(城管占25%,环卫占25%,爱卫办占10%),明检分数占40%。

  最严处罚行政一把手或调离工作岗位

  考核成绩每季度一评比。对于成绩优异与排名末位的单位将采取严格的奖罚制度。甲类单位每季度考评成绩前三名的,分别给予1.5万、1万、0.5万元的奖励;乙类单位排名前两名的,分别给予1万、0.5万元的奖励。丙类单位在市季度考评中获三区第一的,奖1万元,倒数第一的,罚一万元。

  甲、乙类单位连续两个季度考评成绩为最后一名的,罚款2万元,调换分管领导岗位;年度排末位的,行政一把手一年之内不得提拔重用;丙类单位在市季度考核中连续两季度排在三区末位的,行政一把手调离工作岗位。

来源:区宣传部

作者:胡晓建 吕曦东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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